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当前您的位置: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咨询>>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许可条件
非公路用旅游观光列车

2. 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(观光车、观光列车)

 

2.1人员

2.1.1质量保证工程师

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
2.1.2技术人员

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,其中机械、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2人。

2.1.3检验人员

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,其中持有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至少1 人。

2.1.作业人员

修理人员不少于6人,焊工不少于2人,电工不少于2人。

2.2工作场所

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修理车间面积不小于300m2

2.3修理设备

具有修理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、控制系统编程器、焊接设备、切割设备、千斤顶、充电机、轮胎专用拆装工具、空气压缩机、吊装设备、燃油系统清洗设备、润滑系统清洗设备、喷油器清洗设备。

2.4检测仪器

具有噪声检测仪器、制动性能测试装置、转向操纵力测试装置、万用表、踏板力计、手刹力计、气缸压力表、绝缘电阻测试仪、电喷车故障诊断仪、磁粉检测仪 (外委的不要求)

 

★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★认证服务电话:139-8308-6348★认证范围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★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★重庆压力管道许可证★重庆压力容器许可证★重庆锅炉生产许可证★重庆气瓶充装许可证★重庆电梯生产许可证★重庆起重机械许可证★重庆客运索道许可证★重庆机动车辆许可证★重庆游乐设施许可证★

成都公司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-10-8    重庆公司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-8-4 nbsp;备案号:渝ICP备1900503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