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3 A级锅炉部件
2.3.1人员
(1)技术人员数量应当符合表4 的要求;
(2)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和数量应当符合表5的要求,制造 3 个以上A级部件单位的人员应当符合表2 中"A 级锅炉"的要求;
(3)焊工持证项目一般不少于20人项;制造3个以上 A级部件单位的焊工持证项目一般不少于50人项;
(4)配备A级锅炉部件产品制造需要的金相检验和理化检验人员;
(5)配备专职检验人员不少有3人。
表4 技术人员数量
注5:无损检测外委的,制造单位只需要按照表5 的要求配备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。
注6: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计入无损检测人员数量中。
2.3.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
锅筒、膜式壁、蛇形管及集箱制造设备,应当满足本文2.1.3 条的相应要求。
锅炉范围内管道制造设备,应当包括切割设备、弯管设备、坡口加工设备,氩弧焊、埋弧自动焊、焊条电弧焊焊接设备,以及在线预热等设备,满足制造需要的热处理炉(外委的不要求)。
鳍片式省煤器制造设备,应当满足生产需要。
2.3.3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
具备满足本文2.1.4 条要求的相应A级锅炉部件的检验与试验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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